掷两次硬币,可以记录先后出现的完整序列,也可以只记正面次数。两种记录来自同一试验,后一种却把若干序列合并成同一个数。研究结果尚未确定时的可能性,既要说明哪些结果被区分,也要说明每个结果承载多少概率。样本空间、事件与概率由此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模型。

事件用集合表达,概率则把集合的包含与组合关系转换为数值关系。非负性、总概率和可加性构成这种转换的基本规则。分数、求和与符号 所描述的运算,在这里有了具体概率含义;有限等可能模型进一步使概率计算归结为计数,排列与组合便从结果的组织方式中产生。

随机试验与样本空间

随机试验指结果事先不确定、可能结果可以描述的观察过程。它可以是一次人为投掷,也可以是观察明天是否下雨,或记录抽到哪位参与者。“试验”在概率论中表达这样的结果产生过程,并不限于人为安排的实验。

所有可能结果组成样本空间 。一次骰子投掷的样本空间为 ,偶数结果构成事件 。事件是样本空间的子集,事件发生即表示实际结果属于这个子集。于是,“偶数”这一描述被表达成可以参与集合运算的对象。

掷两次硬币时,保留次序的样本空间为

H 与 T 分别表示正面与反面。“恰好一次正面”对应两个序列 。若只记正面次数,结果集合变为 。对独立、公平的两次投掷,四个序列各有概率 ,正面次数 0、1、2 却分别具有概率 ;次数为一承载了两条路径的概率。

合并结果时,原有概率随之相加,所以三个计数值不再等可能。一个结果集合只回答“有哪些结果”,概率分配才回答“每种结果有多大可能”。等可能性因此属于模型,而不由集合中元素的个数直接给定。

概率公理及其推论

概率函数 为事件赋予数值,同时保持以下基本关系:

  1. 任一事件 的概率非负:。
  2. 整个样本空间的概率为 1:。
  3. 对两两互不重叠的事件 ,并集概率等于概率之和:。

第三条是可列可加性,说明互不重叠的部分可以按概率相加。这也包含有限个事件的情形:互斥事件 满足 。有限计数问题中的加法,正是这条公理在有限集合上的表现。

补事件 包含 未发生的全部结果。 与 互不重叠,又共同组成整个样本空间。可加性使两者的概率之和等于总概率,从而得到

空事件 不包含任何结果,其概率为 0。由于一个事件与补事件的概率相加为 1,每项又非负,所以任一事件概率均不超过 1。包含关系同样传递到概率:若 ,则 ,因为较大的 除了 以外至多再增加一些具有非负概率的结果。

公理规定的是事件之间的概率关系。 描述一次试验中的可能性,并未规定接下来五次必须发生一次;有限次观察仍可出现不同结果。重复观察的频率与模型概率之间的极限关系,见 大数定律与中心极限定理。

事件的集合运算

并集 包含“A 或 B 发生”的全部结果,包括两者同时发生;交集 只包含“A 与 B 都发生”的结果。因此,“至少一个”对应并集,“恰好一个”则还要从并集中去掉交集。

把 与 相加,交集中的结果在两个集合中各被计入一次。并集只计一次这些结果,所以从两项之和中减去一次交集概率,便得到

设公平骰子中的 为偶数事件, 为大于 3 的事件。 与 的交集为 。两项之和重复计算了这部分,减去后有 ,对应四个结果 。

交集为空,即 ,称为互斥。例如一次投掷得到 1 与得到 2 不会同时发生,知道前者发生就已排除后者。这是一种结果上的相互约束,与独立性所表达的信息不改变概率具有不同含义。

有限等可能概率模型

有限样本空间含 个基本结果。若模型使每个结果的概率均为 ,一个事件就是若干等概率结果的并集,可加性于是给出

例如两枚独立公平骰子共有 个有序结果 ,每个结果等可能。点数和为 7 对应 六条路径,因此其概率为 。这里分子与分母都在有序结果的层次上计数。

点数和可取 2 至 12,共 11 个值,但不同和值包含的路径数不同,不能由此赋予和为 7 的概率 。和为 2 只有 ,和为 7 有六条路径。同样,若把 与 合并为一个无序结果,却保留有序结果总数 36,分子与分母便不再表示同一个划分,计数比也失去相应的概率解释。

公平、独立或均匀抽取说明基本结果怎样获得概率。骰子各面概率不同时,或抽样机制偏向某些对象时,每个结果贡献的概率不再相同。事件概率仍是它包含的基本结果概率之和,但各项具有不同权重,单纯的结果个数之比不再适用。

加法原理与乘法原理

计数也保留集合的组合关系。若两类选择互不重叠,分别有 与 种,合起来有 种,这就是加法原理。例如早餐只选一个主食,米饭有 3 种、面食有 4 种且没有重复菜单,共有 7 种。两类若有重复,同一项在总和中被计两次,因而要减去一次重叠。

一个结果若由连续步骤构成,第一步有 种选择,而且每条第一步分支都能接上 种后续选择,完整路径数便为 ,这就是乘法原理。三位 PIN 每位可取 0–9,开头允许为 0 且允许重复时,共有 种路径;不允许重复时,后续可选项依次减少,得到 种。

第一位选定以后,第二位剩余 9 个选择,具体可用的数字随第一位而变,但每条分支都恰好有 9 项。乘法计数只依赖这种数量关系,并没有假定随机事件独立。联合概率中直接相乘两个无条件概率,则另以独立性为依据:计数乘法与概率乘法具有不同前提。

三位整数的首位不能为 0,这使它与三位 PIN 的路径集合不同。不允许重复时,首位有非零选择,次位可选尚未使用的数字,最后一位再次减少,结果为 。限制条件进入每一步的可选项数,因而直接进入乘积。

排列与组合

把 个不同对象全部排成一列,首位有 项选择,下一位剩 项,逐步减少后得到 种排列。 称为阶乘,表示 ,并规定 ,使相应计数公式在空排列的边界情形也保持一致。

若从 个不同对象中不重复地取 个,并保留顺序,只取前面相应数量的选择步骤,计数为

种。若忽略顺序,每一组 个对象在刚才的计数中都出现了 次,对应它们的全部先后排列。除去这一重复因子便得到组合数

例如 5 人中选 2 人担任不同职务,先后职务有区别,因此共有 种安排;若选 2 人组成没有职务区别的委员会,则同一对人被两个顺序重复计算,得到 种组合。公式中的重复因子建立在对象不同、不放回与忽略顺序这几个条件上;允许重复的选择具有另一种计数结构。

不放回抽样的概率计算

盒中有 3 个红球、2 个蓝球,各球作为实体彼此不同。均匀不放回地抽出 2 个球,两个都为红球的事件可由球的组合表示。颜色确定事件,个体球确定基本结果,两个层次在这个问题中各有作用。

忽略抽取顺序时,全部二球组合有 个,均匀抽取使它们等可能。红球组合只从红球中选择,有 个,因此事件概率为 。

保留顺序时,每个无序组合被记录为两条路径:全部路径有 条,红球路径有 条,故概率仍为 。同时改变分子与分母的计数层次,保留了同一事件的概率。

另一种计算 会让第二次仍沿用原来的红球比例。然而第一球为红时,剩余四球中只有两球为红,后一次的条件范围已经改变。条件概率的乘法公式恰可表达这一步变化;抽后放回并充分混匀时,条件范围保持原来的构成,才对应另一种抽取模型。

习题

  1. 、、。求至少一个发生及两个都不发生的概率。
  2. 两次独立公平硬币投掷,只记录正面次数。为什么不能把 0、1、2 三种次数各赋概率 ?
  3. 从 6 名不同学生中选 3 名参加同一小组,不分职务,共有多少种?若选的是组长、记录员、汇报员三个不同职务呢?
  4. 盒中有 3 红 2 蓝,均匀不放回抽 2 球,求至少有一个蓝球的概率。尽量用补事件减少计算。

习题解答

  1. 至少一个发生的概率为 。两个都不发生是并集的补事件,概率为 。不是简单相加为 0.9,因为交集被重复计数。
  2. 四个有序序列才是该模型下等可能的基本结果;一次正面对应 HT 与 TH 两个序列,另两种次数各只对应一个。计数结果的概率因此为 ,不能由结果个数直接决定。
  3. 同组无职务差别是组合,。不同职务保留分配顺序,有 。每个无序三人组对应 种职务安排。
  4. “至少一蓝”的补事件是“两球全红”,后者为 。故答案为 。补事件覆盖了恰好一蓝与两蓝,无需分开计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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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概念:概率质量密度与分布函数。